编辑: 5天午托 | 2016-08-20 |
1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楚政办通〔2016〕9号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 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已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2-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楚雄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云厅字 〔2015〕10号) ,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局(简称楚雄州农业 局) ,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 州畜牧兽医局(简称楚雄州畜牧兽医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镇 企业局(简称楚雄州乡镇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的规定取消的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 下放非跨州、 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 携 带的审批职责. 2. 下放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 出售、 收购的审批职 责. 3. 下放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的职责. 4. 下放核发渔业船舶检验证的职责. 5. 下放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职责. 6. 下放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的职责. 7. 根据国家、 云南省和楚雄州的规定, 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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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划入的职责 1. 划入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乡镇企业发展、 协调 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职责. 2. 划入楚雄州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订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 期发展规划,结构布局调整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
(二)指导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指导农村土地承 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 裁;
指导、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 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 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 展.
(三) 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 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 设;
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 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 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 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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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业 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负 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指导农 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 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