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08-21 |
粉煤灰销售;
房屋及设备租赁;
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
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氯乙烷的批发、零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零售,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 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煤炭开采;
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
6 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
洗煤;
水泥,无碱玻 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
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 服务;
矿山工程承包;
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 零售;
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烟草零售,卷烟,雪茄烟等;
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的销售;
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标准件、矿用 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
机票代售;
建材、生铁、铁精 粉、铁合金、电器、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电缆、焦炭、轴承 的销售;
招标代理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2500 万股,成立
7 时向发起人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2500 万股,占公 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6.47%.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33,546,850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28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04 年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 万元,该次 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已于2004 年8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转债于2005 年2 月11 日进入转股期.
1、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及转股申请的手续
8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依据《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条 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在转股期内的 转股申请时间 , 随时申请转换为本公司A 股股票. 持有人申请转股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在 转股期内深交所将专门设置一交易代码供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 股,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 司股票.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的可转债面值,按 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转换 成本公司股票的股份数.因转股而配发的本公司的普通股与本公 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2、转股申请时间 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转股申 请时间是指在转股期内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除了其间 的: (1)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