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6-08-22 |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