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8-24 |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二、释义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 《基金合同》 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 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5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汇添富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 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 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