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8-2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冠农三和果蔬有限公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GUANNONG FRUIT & ANTLER GROUP CO.,LTD.
3 司、新疆冠农三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巴音郭楞兵团支行、交通银 行巴音郭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
2 亿元额度的信贷、贸易融 资、资金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可在上述担保额度和 期限以内循环使用.届时三和果蔬、三和贸易将依据实际贸易融资需求与银行签订 相关合同,具体期限与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所拥 有的资产、产品收益及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公司的母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该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所产生的风 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 控股子(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 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是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 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 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要求上述被担保公司为本 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67,554.17 万元,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4,554.17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8.68%.本公司无 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GUANNONG FRUIT & ANTLER GROUP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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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天津三和
2017 年第七次股东会决议、与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议》;
(五)三和果蔬、三和贸易
2016 年度审计报告,2017 年9月30 日财务报表、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