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6-08-26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务协作脱贫部署 安排,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 推动、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采取多种措 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 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 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 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就业扶持对象.
(三)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 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 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 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 两后生 就读技工院校 或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技能就业.到2020 年底,实现新增农村 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35 万人,完成贫困家庭 两后生 技能培训 4.5 万人,通过就业创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二、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基础信息.
1、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切实担负摸查 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的责任.对未就业的摸清就业 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已就业的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 -
2 - 和联系方式,并填写《湖南省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见 附件),组织专人审核并将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充分发 挥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作用,把摸查贫 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责任落实到人, 谁摸查、 谁负责, 对信息不准确的重新摸查和录入.信息采集录入和维护工作经费 由当地财政统筹安排.
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全国农村贫困劳 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信息的补充采集、情况核实、日常维护工作, 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要加强湖南 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做好人员信息、岗位信息的核实录入工作,进行人岗信息智能匹 配,将匹配结果分别送至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录入 和维护工作经费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 中列支.
3、按照 精准、及时、动态 的要求,扎实做好贫困劳动力 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工作.创新摸查方式,多渠道开展信息摸查工 作,落实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 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