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9-03 |
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 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请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 、中央驻鲁单位认真把握人选 ―
4 ― 资格条件,广泛开展调查摸底,深入了解本市、本部门(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成就,切实将留学回国后 在鲁创新创业取得显著业绩的优秀人选推荐出来.确定推荐人选 时,要坚持注重实绩和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引领作用的发挥,重 点推荐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领军人才,要充分听取同 行和专家意见.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填写《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 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 (见附件 1) ,并提供相应补充材料(见 附件 2) , 分别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省直主管部门 (单位) 、 中央驻鲁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推荐公函于
2018 年6月29 日前 报我厅人才开发处(联系人:魏勇、尹宗齐,联系
电话:0531―
86954691 , 传真:0531 ―
82958876 ,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
四、表彰人选产生 我厅统一汇总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 、中央驻鲁单位推 荐人选材料后,按照以下程序确定表彰人选:
(一)评审.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
20 名拟表彰人选.
(二)审核.对评审确定的拟表彰人选,按管理权限和规定 程序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三)公示.我厅将拟表彰人选名单在省内有关媒体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对在审核公示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况研究提出保留或取 ―
5 ― 消其受表彰资格的意见.对因取消资格而产生的表彰人员空缺, 按照综合评审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四)表彰.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人选,由我厅报省政府. 省政府将对获得"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的留学人员进行通 报表彰,并给予
5 万元奖金奖励.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的评选表彰,是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 略、推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市、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推荐工作圆满完成.同时, 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吸引留学人员来鲁创新创业的经验,不断 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提供更好的条件、创造更优的环境吸引海外 留学人员来鲁创新创业. 附件: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 2.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人选补充材料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6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 ―
6 ― 附件
1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 表彰人选推荐表 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地区(部门) 推荐工作联系人 联系方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
7 ―
一、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地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行政职务 技术职称 兼职博导或硕导 照片国内毕业学校 专业 国内取得学位 毕业时间 留学国别、学校 国外留学专业 留学起止年月 国外取得学位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在国内外获得奖励情况(国内只列出省部级以上奖励)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等级 排名 获奖年度 国内外主要学术兼职情况 学术团体名称 兼职时间 兼任职务 工作单位名称 隶属部门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