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6-09-06 |
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 供应商有前款 7.5.1 至7.5.6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情节 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东港区 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 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6.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 项目名称:日照市新营小学西校区及幼儿园监控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2201802000006 第 9页 共57页 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递 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1 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 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 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 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 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 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
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是 否齐全;
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章 资料清单
第七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 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 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根据 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1 日前以书面形 式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答复)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同时提供 word 项目名称:日照市新营小学西校区及幼儿园监控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102201802000006 第10页共57页 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1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 采购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