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6-09-06 |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日照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 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4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 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 有领取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1.解释权 1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 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 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 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 若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