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09-12 |
2017 年付息公告 由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 )于2012 年10 月10 日发行的
2012 年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7 年10 月10 日开始支付自
2016 年10 月10 日至
2017 年10 月9日期间 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2 年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PR 阜城投,代码 122539.
3、 发行人:阜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分 期兑付条款.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2950 号"文件批准发行.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5%,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2 年10 月10 日至
2019 年10 月9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1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10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11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 年10 月10 日至
2017 年10 月9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55%.
3、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10 月9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 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2017 年10 月10 日.
三、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 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 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 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更名、 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