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6-09-13 |
2015 年付息公告 由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2 年12 月18 日发行的
2012 年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5 年12 月18 日开始支付自
2014 年12 月18 日至
2015 年12 月17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2 年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2 白中兴,代码
122509
3、发行人: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0 亿元,7 年期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068 号文 件批准公开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2 年12 月18 日至
2019 年12 月17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18 日(上述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 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1、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18 日(上述 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2、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3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4 年12 月18 日至
2015 年12 月17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0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12 月17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5 年12 月18 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 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 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