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09-13 |
及(4) YMC,作为服务供应商. 主体事项U 根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YMC 将向信利半导体提供若干服务,包括第五代TFT -LCD 生产线与彩色滤光片生产线所用设备之运输、包装、仓储、入仓及出仓. 服务费: 根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信利半导体将向YMC 支 付服务费合共35,260,000美元. 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预期代价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及银行贷款拨付.代价将按下文所述分五期支付. C
3 C 付款条款U 第一期款项10,578,000 美元(相当於服务费总额30 % ) 将於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日期后15日内支付. 第二期款项10,578,000 美元(相当於服务费总额30 % ) 将於设备首次付运前15日内支付. 第三期款项7,052,000 美元(相当於服务费总额20 % ) 将於首次付运到达中国仓库后15日内支付. 第四期款项3,526,000 美元(相当於服务费总额10 % ) 将於入仓服务开始后15日内支付. 余下第五期款项3,526,000 美元(相当於服务费总额10 % ) 将於入仓服务完成后15日内支付. 所有付款将以电汇形式作出. 订立L5-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及L5-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之 理由及裨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L5 - 设备销售协议,,
信利半导体同意向Samsung Display Co., Ltd.购买设备以建立本集团第 五代TFT -LCD 生产线.由於根L5 - 设备销售协议购买之设备目前位於韩国,本集团需要将位於Samsung Display Co., Ltd.韩国厂房之设备拆装,并将设备运送到 信利半导体之 中国厂房,然后进行 组装.本公司认为 , YMC 於 提供 TFT-LCD设备之拆装与组装及运输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收取合理市价.因此,董事会认为,L5 -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而该等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C
4 C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1) L5 -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自L5 - 设备销售协议签订日期起计十二个月内)订立;
及(2) L5 - 设备销售协议、L5 -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共同导致本公司重大参与先前不构成本公司主要业务活动部分之第五代TFT -LCD相关 业务,因此,根 上市规则 第14.23条, L5-设备 销售协议 、L5- 设备 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项下之交易须合并计算. 由於上市规则第14章所订明有关L5 - 设备销售协议、L5-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过5%但少於25 % , 故根鲜泄嬖,L5 - 设备拆装及组装服务协议及L5 - 设备运输、包装及仓储服务协议项下之交易各自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 章 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集团之主 要业务为制造及 销售液晶显示器 产品(包括触控屏产品)及电子 消费产品,包括微型摄像模组、个人保健护理产品及电子设备.信利半导体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有关YMC之资料 YMC之主要业务为制造电子集成电路及批发电子机器及相关材料. 董事 经作 出 一切 合理 查 询后 所深 知 、全 悉及 确信, YMC 及其 最终 实 益拥 有人 均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 定义见上市规则 ) 之第三方.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