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9-14 |
(2) 组织欧盟成员国和不同利益相关 群体之间开展持续协商和加深认识. 到2020 年初,对试点阶段收到的各 种反馈进行评估后,欧盟 AI 高级专家组 将审查和更新本伦理准则.根据审查结果 和实施经验,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实施结果 并提出后续工作计划. 2. 努力将伦理准则推向国际社会 考虑到 AI 在数据流通、算法开发和 产业投资方面的国际性,欧盟委员会将努 力向全球推广本伦理准则,积极促进国际 社会就 可信任AI 达成共识.为此,欧盟委员会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加强与志同道合伙伴的合作.一方面,积极探索本伦理准则与第三国 (例如 日本、加拿大、新加坡) 伦理准则的融合 程度,然后在此基础上,为更大范围内伦 理准则讨论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尝试探 索非欧盟国家的公司和国际组织测试和验 证本伦理准则,从而为本伦理准则的 试 点阶段 做出贡献. 继续在国际讨论和倡议中发挥积极作 用.主要包括:为G7 集团和 G20 集团等 多边论坛做出贡献;
与非欧盟国家开展对 话,组织双边和多边会议;
为国际标准组 织的相关标准化活动做出贡献;
加强对公 共政策的收集和传播,与相关国际组织开 展合作. (作者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德国没有专门民事强制执行 的单行立法,民事强制执行制度 的主要规定在德国民事诉讼法第 八编中.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已经 有百年历史,经历过诸多时代变 迁,一些规则制度也与时俱进更 新.纵观整个民事执行体系,德国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的许多制度对大陆法系国家产生较大影响,比如其中的财产申报制度、 债务人名册制度等,都仍在发挥 作用和产生影响. 交换扣押的源起――免 除扣押旨在保障债务人正当 权益,然而又可能对债权人 的权益造成侵害. 正如上文所述,德国民事诉 讼法制订已有百年历史,其中不 少制度条文随着审判实践而不断 更新.民事强制执行的价值取向,既为了实现执行依据确定的 债权,同时也注重当事人基本人 权的保护,特别是对被执行人基 本生活所需的保护,避免因强制 公权力介入而使被执行人陷入生 活极度困难. 为此,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11 条规定了许多不得扣押之物,如供债务人个人或其家庭基 本生活所需物品:衣物、厨房用 品等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物品,还 有诸如维持基本生活的食物、燃料、照明等.简言之,对维持债 务人基本生活之需的物品,或者 为其谋生工作的工具等,属于可 豁免执行的财产,免受强制执行.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现实 中出现有的债务人为了逃避执行,故意用价格高昂的物品充作 第811 条中的禁止扣押物品,以 避免扣押.在这种情况下,若一 味以第
811 条规定而免除扣押, 则又将对债权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一个不自觉履行债务的债务 人,却凭借着 基本生活所需用 品 借口,可能过着远好于债权 人的生活.且债务人所称的 基 本生活所需用品 ,其中不乏有 价值高昂的物品.故此时,这种 执行方式与民事执行制度追求的 价值又相冲突,反而成为部分债 务人逃避执行的借口. 交换扣押的发展――对 权利行使作限制,建立交换 扣押来制衡免除扣押. 德国著名学者卡尔・拉伦次 在论述德国民法发展历程时表示,审判实践创立了禁止任何形 式的 滥用 权利的学说,在民 事领域更加注重 均衡与公平原 则 ,尤其是对德国民法第242 条 诚实与信用 原则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