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6-09-15 |
1、2012 年11 月25 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售北京英纳超导技 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将其持 有的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英纳 )3,122.
449 万元的出 资、占北京英纳总股本的 51%的股权(以下简称 交易标的 )出售给天津液压 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液压 ) .
2、本公司出售北京英纳股权后,北京英纳将不再列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将交易标的以经审计、评估,且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复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出售给天津液压.本次交易待确定价格、 签署正式合同以及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同时,本次交易还需英纳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本次交易实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汉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出售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北京英纳未占用本公司资金,本公司未为其提供担保,与其亦没有经营 性债务发生.
4、本公司与天津液压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天津液压的注册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2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华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零柒拾伍万捌仟贰佰叁拾柒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1995 年12 月27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液压、汽动原件制造;
机床设备、铸件的制造;
机械工艺设计 及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经营本企业或本 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或企业成员企业生 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 三来一补 业务;
自由房屋的租赁业务.
2、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由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天津百利 )出资设立,为天津百利的全资子公司.
3、天津液压及天津百利与汉缆股份及持有汉缆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未有其他可能造成本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北京英纳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英纳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1号厂房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沛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6122.449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6122.449万元(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2569.449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生产高温超导材料及其应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