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9-18 |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的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 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 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新增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8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