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6-09-26 |
2018 年部门预算
2 目录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 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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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 高检察机关, 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 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 施.
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 监督.
(二) 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 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 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 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五) 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 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 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 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 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确有错误的判 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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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 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 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 经主管 部门批准后, 组织实施;
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 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二) 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 释. (十三)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四) 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 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五)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 副检察长, 提请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
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 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 员.
6 (十六) 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 编制. (十七) 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规划和指 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八)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九) 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
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 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