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09-27 |
组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包头市生态保护工作;
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和生物技术 环境安全;
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协调和监督包头市野生动植物保 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牵头生物物种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包头市核设施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包头市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定包头市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建设 和管理包头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组织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十)负责包头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组织包头市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负责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 清洁生产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 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2019年,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0家,与上年相比,机构数无变化.具体如下: 1.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为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政工 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科技监测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 射安全管理科、监察室.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分别为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 3.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7家,分别为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包头市环境保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包头市环境 在线监控中心、包头市固体废弃物监管中心、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人 行政 事业 在职 离休 退休 退职 遗属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
94 219
297 1
130 2
1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正处级
34 37
18 1
2 包头市包头市环境监测站 副处级
93 88
63 3 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 副处级
60 57
17 4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正科级
6 5
1 5 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 正科级
39 34
14 1
6 包头市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正科级
15 14
1 7 包头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正科级
15 15
8 包头市固体废弃物监管中心 正科级
16 15
9 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 正科级
12 11
10 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正科级
23 21
1 16 序号 部门(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规格(级别)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年收支总预算为4778.74万元,其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 拨款(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包头市环境保 护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全市污染治理专项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