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9-27 |
3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向平安银行支付人民币 6,500 万元整,用于归还债权本金.平安银行收到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成 都高新持有的四川奥克 15%股权的查封. (2)在公司与成都高新完成 15%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公 司将向平安银行支付剩余的利息、 罚息、 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981,162.87 元. (3)附件《债权转让标的清单》中的价格按照交易基准日计算,如转让价 款的实际扣划日晚于交易基准日导致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无法完全覆盖标的债 权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公司承诺将按平安银行系统计算的实际本息费用金额补足 转让价款,否则视为公司未完全支付转让价款.
3、 转让债权的实施方案 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将全部受让价款划至平安银行指定账户内, 公司自付清全 部转让价款之日起即享有转让上述金融资产债权全部的权利、权益和利益.标的 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 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平安银行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公司承担.转让债权资产交割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 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7 日为付清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 平安银行应在交割日将相应资料移交公司占 有. 平安银行向公司移交的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从合同、借款人/ 保证人主体资料、公证书(如有)、拖欠本息证明(清单)、法院受理案件通知 书、裁定书、判决书(如有)、查封、扣押及冻结财产清单等与转让债权相关的 全部资料(平安银行内部贷款评议资料除外).
4、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在平安银行、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
(二)公司与成都高新、嘉业石化、四川奥克签订的《四川奥克之 15%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
1、股权转让 成都高新同意将其持有的占四川奥克注册资本 1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以下 简称 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占四川奥克注册资 本66%的股权. (1)前提条件 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须向公司提供公司认可的市场价值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的资产证明 (该部分资产可以是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因债务纠纷被恒丰银行 和平安银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资产,也可以是因债务纠纷被平安银行和/或恒 丰银行查封、 扣押或冻结的资产并偿还完其他债权后剩余的资产以及成都高新持 有四川奥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