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6-09-29 |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8 年度的相关工作中, 忠诚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应有的作用, 有效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发展, 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健:男,1952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道桥所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工程师、 副所长、 所长;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院长、法定代表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道路) ;
现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资深总工程师.自2015 年6月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惟毅:男,1975 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律师资格,曾任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 总监(主持工作) ;
现工作于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并任N印光电(昆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昆山若宇检具工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2015 年6月30 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巢序:男,1971 年生,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
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并任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澳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得控 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 年6月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 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 从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不存在 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参与讨论并通过 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年度贷款担保额度框架、关联交易、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及 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履行职务时, 我们重视到现场调查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问询并实地考察, 获得了公司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在公司的配合 下,我们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 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