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10-03 |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本辖区内具体的 《实施方案》,并于
2016 年10 月中旬之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已上报方案的不再重复上报). -1- 安庆市卫生计生委 安庆市物价局 安庆市民政局 安庆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 年9月26 日 抄送:省卫生计生委、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2- 安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 下沉,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 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 医改办发[2016]1 号)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卫基层[2016]15 号) 、 《关于加快推进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卫基层秘[2016]417 号)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 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 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
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
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
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 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 新制度;
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竞相提供优 质服务;
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 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
引导签约居民自觉 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到2016 年底,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 30%以上.具体目标数详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 (宜卫基妇[2016]96 号) ,各县(市、 区)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
四、签约服务重点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的重 点对象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 病、脑中风康复期、腰颈椎退行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 管炎等) 、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 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 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 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 康档案.
(二)签约服务主体 明确乡镇、社区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以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 (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 医生) ,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 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或经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 医生为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 团队原则上由专科 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 1+1+1 小组,为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专科医师由医联体 (医共体) 牵头医院的主治医师 (含中医) 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担任, 负责患者病情的明确诊断与个体化治 -4- 疗方案的制定,并带教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