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10-03 |
全科医师负责 落实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掌握、处理病情,并及时与专科 医师互通,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
健康管 理人员由护士、药师、公共卫生医师、心理咨询师等有医学专业 背景的人员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上岗, 协助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 与患者联系沟通、 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与筛查、 个体化健康教育, 以及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干预. 在社区医生(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社区医生(村医)数 量少或无社区医生(村医)执业的社区(行政村) ,签约服务由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开展签 约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劳务报酬.
(三)签约方式和责任
1、签约对象原则上为个人,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在充 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选定 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为确保履 约服务质量,初期阶段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
1000 人.
2、制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 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 义务等.协议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 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 接打印协议.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包.
3、服务对象与家庭医生按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一年.签约 -5- 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 ,所收资 金上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初期阶段,每年度内签约的所有服务 包从下个年度第
1 天开始生效、执行.协议到期,签约服务对象 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家庭医生.
4、签约期内,如因家庭医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 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或解约;
如服务对象在年中不 满意,可以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 他家庭医生续约;
年终如不满意,可以在下一年度调换家庭医生 签约,也可以不再签约.
5、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 的家庭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签约资格.经整改 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6、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 家庭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 情超出家庭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责任由服务 对象自负.
(四)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签约服务由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偿 服务项目组成,实行打包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 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社区医生(村医) 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由社区医生(村医)执行.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街道社区(乡村)两级卫生 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
12 类45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
(二) 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服务. 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 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服务;
如 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 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