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10-04 |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关规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编制了的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重组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1、本公司简介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2000 年11 月29 日,公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2000)151 号文,以及甘肃省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甘体改函字[2000]043 号《关于设立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复函》的批准,由兰州海默仪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发起人 为窦剑文、上海共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肖钦羡以 及其他
12 位股东.本公司于
2000 年12 月18 日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 40,000,000.00 元.
2008 年3月,根据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 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0.00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7 年12 月31 日,转增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00,000.00 元,股份变为普通股 48,000,000 股.股东与本公司
2008 年3月20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股东一致.本次股权变更已经北京五联方 圆会计师事务所以五联方圆验字[2008]第050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0 年4月26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海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
2 536 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16,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 格每股 33.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8,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3,436,485.9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富浩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5月11 日出具的浩华验字(2010)第45 号 《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注册资本增加至 64,000,000.00 元.2010 年5月20 日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1 年6月15 日本公司以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 股本由 64,000,000 股增加至 128,000,000 股.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11 年6月18 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5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1 年6月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8,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1070 号文《关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国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向李建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146,466 股股份、 向李铁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87,368 股股份购买资产,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40,000,000.00 元.根据公司与李建国、 李铁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向李建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3,146,466 股股份并支付现金 150,000,000.00 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清 河机械有限公司 98.16%股权,向李铁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368 股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 1.84%股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9.95 元 (每股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