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10-05 |
第八章 协议期限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 【叁】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 应与对方磋商,并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 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规 定及要求单方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行使此单方解除权,本协议自乙方 收到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 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基于本协议产生的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 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 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成立, 并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各自有权决策部门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 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 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 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 限制.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是双方就本协议所涉事项达成的完整文件.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任何附件构成本协议双方的全部协议.如本协 议的约定与各方此前签署的意向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或其他书面和口 头的约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 【二】份.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甲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9 年【3】月【21】日 乙方: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9 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