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8-05 |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 位(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 院)、验收监测单位(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三位 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听 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 论,提出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意见.现根据修改后的验收监测报告,提出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张家港市助剂厂,位于苏 州市张家港凤凰镇凤南路张家港市飞翔化工集中区内,公司在
1995 年建 成了 39000t/a 叔胺生产装置,包括 10000t/a 叔胺生产装置
2 套、 5000t/a 叔胺生产装置
3 套、4000t/a 叔胺生产装置
1 套.上述叔胺生产 装置已全部通过环保部门的"零点验收". 本项目在取消"4000t/a的叔胺生产装置"基础上,利用原10000t/a 叔胺装置车间建设一套5000t/a二甲基癸酰胺生产装置,叔胺车间占地面 积为360m2 ,本项目主体生产装置约90m2 . 本项目公辅工程和环境保护设施均依托索尔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 有装置和设施;
同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将原有燃煤"导热油炉和 道生油炉"由改为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和道生油炉".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
年工作
300 天,四班三运转,每班
8 小时,年 共工作
7200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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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
2012 年5月15 日取得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前 期工作的函(苏经投函[2012]10 号),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 年12 月 由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于2014 年9月29 日通过苏州市环境 保护局的审批(苏环建[2014]213 号).本项目于
2014 年10 月开工建设,
2016 年10 月竣工,2016 年11 月1日投入试生产,2018 年7月9-10 日 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并编 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018)宁白环监(纲)字第(518)号)}. 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试生产、验收监测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3587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
100 万元,环 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2.79%.
(四)验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环建[2014]213 号"批复对应的建设项目,项目 年产二甲基癸酰胺
5000 吨;
同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将原有燃煤 "导热油炉和道生油炉"由改为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和道生油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存在以下变动:
(一)导热油炉数量变动 环评中项目设
5 台油炉(3 开2备),实际为
4 台油炉(2 开2备),减 少了
1 台1000 万大卡/h 的导热油炉.
(二)工艺废气处理方式变动 环评中生产装置工艺废气二甲胺采用"五级水洗+一级酸洗"方式处 理,现实际采用"五级水洗+二级酸洗"方式处理. 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 [2015]256 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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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氨废水、地面冲 洗废水、设备冲洗水、真空泵排水、清下水(冷却塔排水),各类废水经 收集后用专用明管送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 用,不排放.已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分为生产工艺废气和公辅工程废气. 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二甲胺废气,通过管道密闭 收集后经"五级水洗+二级酸洗"后通过
1 个15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公辅工程废气:主要为
4 台油炉(2 台导热油炉、2 台道生油炉)天然 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导热油炉燃 烧烟气通过
1 个60m 高的排气筒(2#)排放,道生油炉燃烧烟气通过
1 个30m 高的排气筒(3#)排放.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在生产装置界外设置了 50m 的卫生防护 距离,目前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厂内已建
2 座事故池兼做消防尾水池(分别为 1800m3 、2500m3 ),污水、雨水排放口已设置切断装置,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存区和使用区、储 罐区设置了围堰,并在原料、废水处理池、危废贮存区地面取防渗、 防漏措施;
生产装置设置了连锁及紧急停车系统.包含本项目的公司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
2017 年11 月在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 编号:320582-2017-053-H).
3、在线监测装置 公司已在雨水排放口安装了 PH、COD、NH3-N 在线监测仪,并与当地
4 环保局联网.
4、其他 公司已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了各类 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已设置采样口及环保标识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7月9-10 日对本项 目进行了竣工现场验收监测,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
(一)工况 公司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甲胺癸酰胺产品生产负荷为 78.94%、叔胺产品生产负荷为 93.3%-100.5%、导热油炉运行负荷为 85%- 90%,符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五级水洗+二级酸洗"废气处理设施对工艺废气中臭气浓度的处理 效率为 63.8%-79.6%.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废水排口排放废水 pH 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 的日均浓度值符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
雨 水排口中 pH 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日均浓度值符合相关规定要 求.
2、废气 工艺废气排气筒(1#)排放的废气中臭气浓度(因目前"二甲胺"尚无 检测方法,故以"臭气浓度"代替)的最大值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2#)、道生油炉废气排气筒(3#)排放的废 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浓度值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5 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臭气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烟尘的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索尔维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全厂废水年接管量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 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照《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索尔维(张家 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000t/a 二甲基癸酰胺项目"竣工废水、废气环保 设施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一)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 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定期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 819-2017)做好后续的 自行监测工作,并做好相应台账工作.
七、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 索尔维(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