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10-07 |
三、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的情况及回复情况如下:
1、2010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公司部关注函[2010] 第9号),关注函内容主要包括: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请你公司董事会: ( 1)根据本所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问 题,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根据本所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向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 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 3)根据本所 《 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 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 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 5)核查你公司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 以及你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情况: 关于 《 关于对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函内容包括: ( 1)根据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关注并核实了相关问 题,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2)根据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进行了书面函询,并收到了控股股东哈电集团的回函.哈电集团在回函中确认 我公 司不存在关于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 3)根据 《 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公司经核实确认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
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也在回函中确认 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 我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 研 .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 情形;
哈电集团也在回函中确认 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我公司未买卖你公司股票 . ( 5)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哈电 集团在回函中确认 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6)哈电集团在回函中确认 我公司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商议、筹划有关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 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2010年7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公司部监管函[2010] 第77号),监管函内容主要包括: 2010年4月16日,你公司以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 以下简称 哈电集团 )拟对你公司进行重 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4月19日, 你公司公告将于2010年5月1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 并复牌.2010年5月14日,你公司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向我部申请延期两周至6月1日复 牌. 2010年5月27日,你公司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股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等事项尚未 完成为由,向我部提交延期申请.鉴于你公司上述申请理由,我部同意你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但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按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材料并复牌,且你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公告》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进展情况.根据《 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 号――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及材料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你公司一直不提交披露文件,我部不排除对你 公司采取强制复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