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6-10-09 |
1211 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范了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 的重大错报风险.本准则规范注册会计师针对已评估的重大错报风 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对注册会计师的总体要求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 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 平.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在确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 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 断.
1 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规定外,注册会计师在应对由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风险时,还应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的规定.
第二章 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 总体应对措施 本准则
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 ,主要说明两个问题:其一, 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总体应对 措施;
其二,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及采取的总体应对 措施对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与总体应对措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 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九十九条规定,在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 是与特定的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还是与财务报 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如果是后者,则属于财务报 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 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下列总体应对措施: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 态度的必要性.关于职业怀疑态度的含义,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01 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及其指 南.
2 2.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 工作.由于各行业在经营业务、经营风险、财务报告、法规要求等 方面具有特殊性,审计人员的专业分工细化成为一种趋势.审计项 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曾经参与过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 审计,或具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行业的相关审计经验.必要时, 要考虑利用信息技术、税务、评估、精算师等方面的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对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 审计项目,项目组的高级别成员,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经验 较丰富的人员,要对其他成员提供更详细、更经常、更及时的指导 和监督并加强项目质量复核. 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被审 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被审计单位人员,尤其是管理层, 如果熟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套路,就可能采取种种规避手段,掩盖 财务报告中的舞弊行为.因此,在设计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 间和范围时,为了避免既定思维对审计方案的限制,避免对审计效 果的人为干涉,从而使得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更加 有效,注册会计师要考虑使某些程序不被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 事先了解. 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审计程序的不可 预见性: (1)对某些未测试过的低于设定的重要性水平或风险较小 的账户余额和认定实施实质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