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6-10-15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顺利开展本次股票发行工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 发行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实施、调整 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服务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等 中介机构,并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

(3)编制、修改、补充、提交、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协议、合同及 其他文件;

(4)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备案、验资、股份登记等手续;

(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核实的所有其他事项. 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关于制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 公告编号:2018-034 4/5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

2018 年7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公告编号:2018-033) .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18 年8月7日8时到

9 时

(三) 登记地点: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强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南岸城区二期开发区 联系

电话:0758-8360036 传真:0758-8365555 邮政编码:526100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34 5/5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7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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