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10-15 |
(二)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70,451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中管理财政委 托的建设资金, 负责为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城市建设、 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工业项目、 县域经济、农业开发、旅游产业等方面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
对受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代行所有者管理权、收益权、投资及投资回收权、资产维护权、资产管理处置权;
运用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参股、控股、合资等经营活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三)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5,714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14%, 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 102,320.3749 万元.经营范围:对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
国内广告策划、代理、制作、发布;
媒体运营策划、平面设计制作;
电子网络工程;
对所属企业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 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新兴媒体、框架媒体和其它媒介产品的编辑、印制、发行进 行经营管理;
对版权贸易、 中小学教材出版租赁、 印刷发行、 大中专教材研发进行经营管理;
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实业投资;
文化创意、策划;
数字出版相关的软硬件的研发和销售、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承办展览展销.
8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 三会一层 运作机制,各治理主体 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勤勉尽职,规范运作.
一、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以下职权:决定本公司 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本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本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 者变更本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本公司章程;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应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6月22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099,174,943.00 股, 占本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