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6-10-18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 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I
2015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5 南空港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整.
(三)债券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 以下简称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3.5%确定,Shibor 基准 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7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五入.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 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自债券发行后第 3年起,分5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后5年每年偿还债券本金的20%, 后5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 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 II
2015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另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