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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26
第二节 独立董事.30
第三节 董事会
34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4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第七章 监事会
46
第一节 监事.46
第二节 监事会
47
第三节 监事会会议.4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0
第二节 内部控制和审计.5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5
第九章 通知.5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8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60 第十二章 附则
6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 司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四川省 《关于国营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意 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自府函(1998)72 号文批准,以 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设立时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51030018009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12 月3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于1993 年11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中文名称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YANGMEI CHEM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住所为: 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春华 居委会
17 组34 栋21 号. 邮政编码:64300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壹拾柒亿伍仟陆佰柒拾捌万 陆仟玖佰零陆元整($1,756,786, 906.00)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并且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3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 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 重要职务且经认定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财务负责人是指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