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10-28 |
300022 证券简称: 吉峰农机 编号: 2016-078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债务事项后续安排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签订协议概述 近日,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甲方 )与四川 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峰长城 或 乙方 )及刘刚(以下 简称 丙方 )签订了《关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债务事项后续安排 的协议书》 (以下简称 本协议 ) ,公司曾于
2014 年8月14 日与成都锐森、刘 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配套协议,将公司持有吉峰长城 43%的股 权进行转让,同时约定吉峰长城应付公司往来款的清偿及保障,本协议为吉峰长 城对本公司债务事项的后续安排协议. 吉峰长城将其持有的成都铁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铁马 或 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名下,以抵偿对甲方的 债务;
吉峰长城以自有的、无产权瑕疵有效资产以不低于 2,827.16 万元的价格, 抵偿乙方应付甲方款项 2,827.16 万元;
乙方在
2016 年12 月20 日前,向甲方支 付1,000 万元现金偿还欠款.上述资产及现金支付后合计价值不足 6,132.75 万 元的差额部分(如有) ,乙方应当在
2016 年12 月25 日前以现金方式补齐.若乙 方满足本协议所有条款后, 基于乙方比分期还款计划提前并一次性以资产和现金 偿还对甲方的债务 6,132.75 万元,甲方豁免乙方其余欠款 8,762.86 万元(具体 以双方财务核定并经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 反之则本次豁免无效.
2016 年9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事项后续安排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
2 次协议签订事项.独立董事吴军旗、潘学模先生已对本次协议签订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2016 年9月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事项后续安排协议的议案》 ,同 意本次协议签订事项. 本次债务事项后续安排的相关事项及相关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协议签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金堂工业园区迎宾大道(金堂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刚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批发、零售和租赁;
农业机械批发、零售和 租赁;
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售和租赁;
其他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和租赁;
五金 交电批发、零售和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限制 经营的除外,需要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 . 营业期限:2010 年8月2日至永久 成立日期:2010 年8月2日经营状态:存续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刘刚 刘刚,男,中国国籍,1966 年生;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