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11-01 |
2019 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级促进经 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 通知》 (粤工信创新函〔2019〕690,见附近 1)和《广东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支持产业创新项目有关工作指引的 通知》 (粤工信创新函〔2019〕21 号,见附近 2) ,现组织申报省 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奖补对象 已列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计划, 且未获得过省级制造 业创新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二)支持方向 围绕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 建设一批省级 制造业创新中心,掌握一批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 增强广东省优势领域竞争力, 为进一步巩固制造业大省提供有力 支撑. 主动公开 佛工信函〔2019〕309 号―2―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已正式成立,并开展创建.
(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可行,预期资 金投入合理,技术与市场前景良好.
(三)重点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测试验证能力、中试孵化能 力及行业支撑服务能力的建设,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产业化应 用.
(四)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投入不低于
3000 万元.
(五)项目产出创新成果不低于
3 个.
三、奖补方式及标准 直接奖补,单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不超过
1000 万资金 标准按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下达.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
(二)如涉及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须提供相关 手续文件.
(二)企业法人执照和章程复印件.
(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程序
(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正式注册成立,并实际运营.
(二)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准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 于4月10 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3 份含电子版)行文报我 ―
3 ― 局.
六、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与监督管理
(一) 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 金.
(二)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 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 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完成后,参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 (粤经信规字〔2018〕3 号)进行验收.
(四)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 市工业和信息化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可采取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附件:2019 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项目申报书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4月1日(联系人:王赛,
电话:839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