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11-01 |
1? 一般规定?4? 3.2? 居室空间?4? 3.3? 公共空间?4? 4? 旅馆类建筑? 6? 4.1? 一般规定?6? 4.2? 客房部分?6? 4.3? 公共部分?7? 4.4? 辅助部分?8? 5? 照料设施类居住建筑? 9? 5.1? 一般规定?9? 5.2? 居室空间?10? 5.3? 公共空间?11? 起草说明 12? ? ? ? 1? ?
1 总则 1.0.1 为使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在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 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规划、 建设、 运行管理, 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宜居、 绿色和耐久、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的原则, 鼓励采用适宜可靠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1.0.4 本规范是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建设、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非 住宅类居住建筑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且无相应标准时, 应经合规性 判定,符合本规范
第二章的规定后,应可采用. 1.0.5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 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 ? 2? ?
2 基本规定 2.0.1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具备住宿条件,并应配备集中管理设施,空间与部位均应遵循 使用、经济、美观、绿化的原则,满足安全、防火、抗震、卫生要求. 2.0.2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
50 年. 2.0.3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选择在基础设施完备、地势平缓、自然环境较好、阳光充足、 通风良好、方便可达、生活便利的地址,进行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
2 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安全规定;
3 当在有噪声污染、 光污染的地点建设时, 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和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4 当建设场地有土壤存在污染时,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应达到居住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5 场地应排水通畅、且有完善的排渗措施.
6 场地出入口应避开对外公路、快速路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 2.0.4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对场地周边噪声源采取缓冲或隔离措施.照料设施类居住建筑 的场地声环境限值应符合表 2.0.3 规定: 表2.0.3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场地声环境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 类50
40 1 类55
45 2 类60
50 2.0.5 场地和建筑应设置符合使用者认知特点的标识系统. 2.0.6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无障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宿舍类和旅馆类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出入 口,并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引导标志.
2 当设置电梯时,应至少设置
1 部无障碍电梯.
3 当设置楼梯时,应至少设置
1 部满足无障碍要求的楼梯.
4 应在无障碍出入口前设置无障碍上客/落客区. 2.0.7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满足自然采光、通风要求,并应配置给排水、供电、通风等基 本设施.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有供暖设施. 2.0.8 交通空间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且有规范、系统的提示标识. 2.0.9 居室内的允许噪声级(A 声级),昼间不应大于 45dB,夜间不应大于 40dB. 2.0.10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大堂(门厅)和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安全防范系统用电、收银 机等用电,其用电负荷分级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2.0.11 当居室空间、 客房空间安装配电箱时, 配电箱内电源进线的开关电器应具有隔离和 同时断开相线及中性线的功能. 3? ? 2.0.12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2.0.13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电气线缆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 B2 级的电线电缆. 2.0.14 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 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