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11-01 |
8 人以下设一个;
超过
8 人时,每增加
15 人或不足
15 人增设一个 小便器 每15 人或不足
15 人设一个 小便槽 每15 人或不足
15 人设 0.7m 洗手盆 与盥洗室分设的厕所至少设一个 污水池 公用厕所或公用盥洗室设一个 女厕 大便器
5 人以下设一个;
超过
5 人时,每增加
6 人或不足
6 人增设一个 洗手盆 与盥洗室分设的卫生间至少设一个 污水池 公用卫生间或公用盥洗室设一个 盥洗室(男、女) 洗手盆或盥洗 槽龙头
5 人以下设一个;
超过
5 人时,每增加
10 人或不足
10 人增设一个 注:公用盥洗室不应男女合用. 3.3.4 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应满足便溺、洗漱功能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应设淋浴设施. 3.3.5 中小学宿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 0.26m,高度不得大于 0.15m;
2 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 0.28m,高度不得大于 0.16m;
3 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 30°;
4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应不得大于 0.11m, 当大于 0.11m 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 措施;
5 中小学宿舍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6 中小学宿舍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7 楼梯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不应小于 1.50kN/m. 3.3.6 非中小学校宿舍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5m;
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 缘线量起不应小于 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 0.50m 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05m.
2 开敞楼梯的起始踏步与楼层走道间应设有进深不小于 1.20m 的缓冲区.
3 楼梯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不应小于 1.50kN/m. 3.3.7 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多层及 以下宿舍栏杆净高不低于 1.05,高层宿舍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
中小学宿舍栏杆不应低 于1.20 m,并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爬的构造;
放置花盆处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6? ?
4 旅馆类居住建筑 4.1 一般规定 4.1.1 旅馆类居住建筑应具有客房、公共、辅助等基本功能空间,应能够为客人提供住宿 及餐饮、会议、健身和娱乐等全部或部分服务. 4.1.2 旅馆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明显的导向标识,并应能引导旅客直接到达门厅;
2 应满足机动车上、下客的需求,并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车道或多车道. 4.1.3 中庭栏杆或栏板高度不应低于 1.20m,并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栏杆顶部的 水平荷载应取 1.0kN/m,竖向荷载应取 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4.1.4 旅馆类居住建筑的客房、洗浴中心、厨房、洗衣房等供水管网应各自分开设置,并 应分设水表计量. 4.1.5 旅馆类居住建筑应提供洗浴热水供应.热水配水点供水温度不应低于 50°C,用水 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 10s. 4.1.6 旅馆建筑停车库应设置通往公共部分的公共通道或电梯. 4.1.7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旅馆类居住建筑, 每间客房应至少有一盏灯接入应急照明 供电回路. 4.1.8 供有障碍人专用的客房应设紧急呼叫装置,并将呼叫信号报至有人值班处. 4.1.9 每间客房应至少装设一个电视插座和信息插座. 当客房被信息无线网覆盖时可不设 信息插座. 4.2 客房部分 4.2.1 旅馆类居住建筑中的客房应具有就寝、厕浴、贮存等基本功能空间. 4.2.2 客房净面积不应小于表 4.2.2 的规定. 表4.2.2 客房净面积(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