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11-05 |
18 位,其中第 1-4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 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 (
1 为进口,
0 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1.6 进出境关别 1.6.1 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为字符型. 1.6.2 录入要求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 《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货 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为 广州机场 时,录入
51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10 注意事项: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 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 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 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 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 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 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 及代码. 1.6.3 编码规则 进出境关别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 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参数引用《关区代码表》. 1.6.4 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 进/出口口岸 ,现更名为 进出境关别 ,录入要求无变化. 1.7 备案号 1.7.1 项目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11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为字符型. 1.7.2 录入要求 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 单位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核确 认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 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征免税证明》或其他 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注意事项: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 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 《加工贸易手册》及以后续补税监管方式办理内销征税的 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 异地口岸报关的,填报分册号;
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 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填报总册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 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 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12 对加工贸易设备、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内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 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 备案号 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 册》编号. 2.涉及征、减、免税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填报《征免 税证明》编号. 3.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进口减免税货物准予退运证明》的编号;
减免税货物补税 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
减免税货 物进口或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口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1.7.3 编码规则 备案号为
12 位字符,结构如下: 1.第1位为备案或审批文件的标记. A 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料件 B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