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6-11-12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2-1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4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交易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收悉.

对审核问询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们)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 或公司或发行人)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说明涉及金额单位均为元.

一、审核问询

2 提到: 关于股份支付问题,请发行人:(1)结合

2016 年2月23 日执行董事通过的决定内容、决定效力等,说明以

2016 年2月作为股份支付授予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说 明2015 年12 月机构投资者增资的具体情况,相关价格是否具有参考性, 说明公司选用公允价值与

2016 年7月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3)说明郭诗斌转让瀚川机电股权与受让瀚川德和出资份额的关系,详 细说明未将郭诗斌作为股份支付对象的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 以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查情况

1、发行人说明 (1)结合

2016 年2月23 日执行董事通过的决定内容、决定效力等, 说明以

2016 年2月作为股份支付授予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执行董事于

2016 年2月23 日通过了相关决定,

1、同意通过公 司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决定向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8-2-2 授予相应持股份额;

2、同意决定直接向宋晓授予公司 2.50%的股权,向唐 高哲授予 4.00%的股权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决定向钟惟渊、何忠道、胡书胜、杭春华、谢新峰等激励对象分别授 予1.80%、0.90%、0.45%、0.45%、0.45%的公司股权.

2016 年2月,公司未设董事会,设有一名执行董事(暨公司实际控制 人蔡昌蔚,且蔡昌蔚已获得股东会授权,由其决定公司股权激励事宜), 执行董事具有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职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是指股份 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2016 年2月23 日,执行董事通过了员工持股计 划,以此作为股份支付授予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说明

2015 年12 月机构投资者增资的具体情况,相关价格是 否具有参考性,说明公司选用公允价值与

2016 年7月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 差异较大的原因 1)2015 年12 月机构投资者增资的具体情况,相关价格具有参考性

2015 年11 月1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至 609.7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9.76 万元,增资价格为 18.22 元/注 册资本,其中江苏高投创新中小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00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54.88 万元(对应投后出资比例为 9.00%), 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00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 出资 54.88 万元(对应投后出资比例为 9.00%).2015 年12 月24 日,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江苏高投创新中小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南京毅达股 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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