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11-14 |
0 0 阿布达比投资局 其他 0.010 18,574,799
0 0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07 13,135,696
0 0 注: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间接持有的 H 股股 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 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H股,占本公 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於2016 年11 月17 日正式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 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 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於《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5 2.4 根愀邸吨と捌诨跆趵放吨饕啥止汕榭 於2016 年12 月31 日,滤,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吨と捌诨跆趵返XV 部第2及第
3 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持股 性质 股份数目 持有身份 占同一类别 股份已发行 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石油集团 A 股157,409,693,528(好仓) 实益拥有人 97.21 86.01 H 股291,518,000(好仓)(1) 大股东所控制的 法团的权益 1.38 0.16 BlackRock, Inc. (2) H 股1,454,633,675(好仓) 大股东所控制的 法团的权益 6.89 0.79 7,669,600(淡仓) 0.04 0.004 JPMorgan Chase &
Co.(3) H 股1,377,654,364(好仓) 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 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 外)/保管人C法团/核准 借出代理人 6.52 0.75 144,027,016(淡仓) 实益拥有人 0.68 0.08 773,135,295(可供借出的股份) 保管人C法团/ 核准借出代理人 3.66 0.42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的 H 股. (2)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1,454,633,675 股H股(好仓) 及7,669,600 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3)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603,532,969 股H股(好仓)及144,027,016 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961,000 股H股(好仓)以投资经理 的身份持有,25,100 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的身份持有,773,135,295 股H股(好仓)以保管人C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 1,377,654,364 股H股(好仓)权益已包 括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 、保管人C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 利益. 於2016 年12 月31 日,滤,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於《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规定 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