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1-15 |
67 关于《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 根据贵公司于
2017 年5月22 日出具的 《关于青岛北洋天青数联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青岛北洋天青 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洋天青 或 公司 ) 、招商证 券北洋天青项目小组会同会计师、 律师按照反馈要求及时进行了补充 调查和材料修改,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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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 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披露部分
三、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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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 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 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 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 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
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5月31 日即公司报告期期初至申报 审查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 主办券商获取并核查公司的相关关联方资金使用会计凭证和银 行流水、其他应收款明细账、获取期后财务会计报表、其他应收款明 细账及期后银行流水,并对财务总监进行询问,报告期初至报告审查 期间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间 主体 期初金额 当期累计增 加发生次数当期累计减 少发生次数期末金额
2015 年1-12 月 黄晓峰 - 46,466.00
3 46,466.00
3 - 傅敦 - 7,223.16
6 7,223.16
8 - 徐炳雷 - 2,000.00
1 2,000.00
1 -
2016 年1-12 月 肖中海 - 25,000.00
2 5,000.00
1 20,000.00 傅敦 - 14,450.00
4 14,450.00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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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期间 主体 期初金额 当期累计增 加发生次数当期累计减 少发生次数期末金额 徐炳雷 - 8,000.00
2 8,000.00
3 - 黄晓峰 - 60,000.00
2 30,000.00
1 30,000.00
2017 年1-5 月 黄晓峰 30,000.00 - - 30,000.00
2 - 肖中海 20,000.00 16,000.00
1 36,000.00
1 - 李威 - 30,000.00
1 - - 30,000.00 其他应收款中黄晓峰、肖中海、徐炳雷、傅敦的款项均为备用金 性质,几人均参与公司经营.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5月31 日,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 引(试行) 》之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之 公司 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规定的挂牌条件. 【律师回复】 :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 【会计师回复】 :详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