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6-11-15

1 4651200.00 元3. 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3.1 投标人应对所投分包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分包的能力,超过项目 分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 下列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具有相 应的经营范围;

4.2 如投标人为其直属分支机构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机构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

4.3 投标人是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的单位;

或投标人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已签有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

4.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6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公示: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1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 -

6 - 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 人自行下载. 6.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起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5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办 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

54 号四 号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

100 米))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 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 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

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

④款项来源:沥采2015028招标文 件费.) 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除7.4和7.5需要收取原件外,其他资料的原件 在核对后退回): 7.1 营业执照副本;

7.2 如投标人为其直属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上级法人机构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

7.3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或投标人与具有前述资 质的单位已签有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

7.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7.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6 被授权人身份证. 8.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5年6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1. 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2. 开标时间:2015年6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评标地点: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14. 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沥镇政务网.

1 采购人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5593693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7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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