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11-19 |
2018 年11 月12 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 集团" )下属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轮船" )分 别与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船务" ) 、中国外运长航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长航"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 局轮船以3.83 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经贸船务持有的767,154,545 股招 商轮船 A 股股份及中外运长航持有的 14,700,000 股招商轮船 A 股股 份,合计 781,854,545 股招商轮船 A 股股份,占招商轮船已发行总股 本约 12.89%,涉及交易金额为 2,994,502,907.35 元(以下合称"本次 转让" ) . 本次转让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股 份转让,本次转让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招商局轮船,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招商局集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 招商局轮船将按规定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 因本次转让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转让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必要的批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