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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2-04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以通 讯表决形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 或 本次会议 ) ,会议通知和补充 通知已分别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和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四、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11 年12 月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01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10 年A股发行 )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此后,公司共将募集资金中的 5.5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2 年5月23 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010 年A股发行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五、关于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上 大压小 相关费用的议案
1、同意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其所属石洞口二厂二期 上大压小 机组关停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秦岭电厂
22 万千瓦小机组事宜向华能陕西秦 岭发电有限公司支付 26,238 万元人民币的补偿费( 本次交易 ) .
2、同意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拟签署的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3 号机组关停容量权益转让协议》 ( 转让协议 ) .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转让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 (1)按一般商 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 ;
(2)按公平 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3、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并授权 刘国跃董事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 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刘国跃董事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动处 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曹培玺、黄龙、李世棋、黄坚、 刘国跃、范夏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第五项议案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