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11-20 |
1 -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3-03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热电: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日照电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 聊城热电: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聊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莱芜热电)将66,000 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以下简称:日照电厂)替代 发电,日照电厂向莱芜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替代发电 补偿费数额为莱芜热电发电边际贡献加上日照电厂机组替 代上网电量净增边际收益的 40%,总额不超过 1,100 万元. -
2 - 日照电厂应于
2013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代发电量.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聊城热电)将迎峰度冬期间电煤储备考核奖励的不超 过30,000 兆瓦时的电量委托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能聊城)替代发电,华能聊城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 发电补偿费,替代发电补偿费数额为聊城热电发电边际贡献 加上华能聊城机组替代上网电量净增边际收益的 40%,总额 不超过
500 万元.华能聊城应于
2013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代发电量. 经2013 年8月22 日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莱芜热电与日照电厂、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签订了《替 代发电协议》 . 由于日照电厂、华能聊城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 国华能集团公司;
因此日照电厂与华能聊城均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了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 述事项.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 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
1、基本情况 -
3 - 企业负责人:刘顺富;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102720727996 企业类型:分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南首西侧
399 号;
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建设、经营、管理电厂 (不含国家专项许可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开 展经营活动).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是华能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日照电厂现有
2 台68 万千瓦燃煤机组, 装机容量为
136 万千瓦.截至
2012 年年底,日照电厂总资产 360,550.77 万元,净资产 217,074.5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71,134.58 万元,净利润 25,888.21 万元.2013 年6月底,日照电厂总资 产380,950.33 万元,净资产 233,495.84 万元,实现营业收 入119,688.99 万元,净利润 16,421.33 万元.
2、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由于日照电厂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因此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