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11-22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2]13 号) 关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留底税额"报表列示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5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事项概述
(一)前期会计处理调整的原因及追溯调整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 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2]13号)关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期末留底税额报表列示 的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中'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 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列示" . 出于遵循会计处理一贯性原则以及信息披露非原则性重大问题不做期初 数调整的考虑, 同时也参阅其他上市公司的做法,公司一直未将该部分余额重分 类到资产进行列报. 本年度香港联交所关于公司年报审查信函中要求公司"请确保增值税的借 方结余于日后的财务报告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 章第11条及财会[2012]13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 规定呈现".为此,在编报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按联交所的要求对期初数进行追 溯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追溯调整的表决情况
2 本次对
2015 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追溯调整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3月29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具体会计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需对期初数采用追溯重溯法进行调整,为此,本 次对2014年12月31日的"其他流动资产" 、 "应交税费"报表项目分别调整增加 612,453,891.64元.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该调整对201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2014 年12 月31 日(2014 年度)
2014 年12 月31 日(2014 年度)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调整前 增减额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额 调整后 其他流动资产 612,453,891.64 612,453,891.64 1,575,000,000.00 495,927,185.09 2,070,927,185.09 应交税费 -172,896,861.70 612,453,891.64 439,557,029.94 -446,270,320.17 495,927,185.09 49,656,864.92
(三)该追溯调整除影响相关期间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等计算和分 析外,不会对公司盈利状况、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追溯调整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财务报表期初数追溯调整有关事项 进行了说明,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16CDA30222《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专项说明》意见.认为上述期初数调整事项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