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11-22 |
海外监管公告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告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之《东 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龚丹公司秘书中国?四川?成都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 邹磊、黄伟、徐鹏及白勇独立非执行董事: 谷大可、徐海和及刘登清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2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于
2019 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一致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收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并转增国有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 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在研制任务明确后申请投资建设项目并向国家申报立项. 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将 《关于接收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并转增国有资本 的议案》以增加新提案的方式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