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11-22 |
二、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和集团公司签订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上合称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就本次评估 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买资产进行业绩承 诺,经双方确认,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仅包括: 对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国合公司100%的股权、东方自控的专利、专有 技术及软件产品和商标权、东方日立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著作权和商标权、物资公
3 司的柏蕊商标权,评估机构采取了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882号)以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信会 师报字[2019]第ZG10883号) ,2018年度业绩承诺对象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 扣非归母净利润 是否满足承诺 国合公司 24,933.74 是 东方自控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软件产品 东方日立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著作权 1,446.75 是 东方自控的商标权 东方日立的商标权 119.46 是 物资公司的柏蕊商标权 4.07 是 东方财务 注是注:2018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评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资产减值测试 的影响数后为347,441.78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09,020.21万元,没有发生减值. 上述业绩承诺主体2018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均达东方电气集团所作承诺.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标的资产 累计承诺净利润 2018年度 2018年度、2019年度 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 国合公司 22,640.01 47,557.85 74,380.80 东方自控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软 件产品 804.12 1,740.61 2,837.68 东方自控的商标权 21.53 52.63 95.76 东方日立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著 作权 142.68 310.18 498.67 东方日立的商标权 2.42 6.69 12.54 物资公司的柏蕊商标权 2.21 4.49 6.83 东方财务 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情况,则由集团公司按协议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