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6-11-24 |
2015 年第
3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2015 年4月18 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5 年4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年度第
3 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监事王静远、柳立 明、梁放、段毛生、吴启良、甘伏泉、吴晓斌共
7 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 下事项:
一、《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 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 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 在提出本意见前, 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
2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免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 王静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聘任王元 春先生为公司监事.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柳立明先生、梁放先生、段毛生先生 为公司监事. 王元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柳立明,经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梁放,经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段毛生,经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候选人简历. 王元春,男,1963 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 级工程师,1986 年7月在韩城发电厂参加工作,曾任韩城发电 厂锅炉分场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长,韩城发电厂副厂长,宝 鸡发电厂副厂长,西北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安灞 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 司山西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 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党组书记、总经理.2013 年7月至今任中国大
3 唐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党组纪检组办公室)主任,2015 年2起兼任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柳立明, 会计师. 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处副 处长、审计三处副处长.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三处 处长. 梁放,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建设银行网管中心主任,湖 南省建设银行科技处处长,湖南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湖南省建设银行信用卡部总经理, 现任长沙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长. 段毛生, 会计师, 历任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分局办公室 负责人、事故调查科科长、副调研员,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务 处副调研员、处长.现任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务处正处级监察 专员.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4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