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6-11-26 |
其位於本港的发电厂 由青山发电有限公司 (青电) 拥有,中华电力最初拥有青电40%,於2014年5月增持至70%.中华电力按合约兴 建及营运青电的各间电厂,而青电生产的电力独家售予中华电力,再由中华电力拥有的输配电网络,输送及供 应予其在九龙及新界的客户. 自1964财政年度开始,中华电力及青电 (管制计划公司) 与电力相关的业务均受与香港政府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 所监管.管制计划订明管制计划公司有责任以最低的合理成本为客户提供充足、可靠的电力,及香港政府监察 管制计划公司财务和营运表现的机制,而中华电力可以由电价中收取足以使其收回管制计划公司的经营费用总 额 (包括税项) 及许可利润净额. 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的管制计划协议 (2008年管制计划) 於2018年9月30日届满.管制计划公司与香港政 府於2017年4月25日签订新管制计划协议,新协议於2018年10月1日生效 (2018年管制计划) ,为期超过15 年,至2033年12月31日为止. 2018年管制计划的主要条款与2008年管制计划大致相同,均包含为管制计划公司提供搁浅成本保障的条文. 管制计划公司按实际需要根苤萍苹鞒鐾蹲,倘日后因市场结构转变而使其无法就已作出的投资收回成本 及赚取回报,便会产生搁浅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已获香港政府批准的投资、燃料及购电协议的成本.如管制计 划公司在执行香港政府合理要求的补救措施后,仍存在搁浅成本,管制计划公司有权按国际惯例从市场收回有 关成本.在香港政府引进新的市场机制前三年,管制计划公司将与香港政府议定搁浅成本的金额及收回成本的 机制. 电价厘定机制 中华电力每年都会厘定足以收回管制计划公司经营费用总额及许可利润净额之净电价.净电价包括以下部分: (i) 基本电费率根韵(a)、(b)及(c)项之年度预测,按方程式 「(a-b) / c」 厘定: (a) 许可利润净额及经营费用总额,当中包括标准燃料成本;
发电、输电、配电及行政开支;
折旧;
利息支 出;
及税项;
(b) 向中国内地售电所得溢利的80%;
及(c) 按负载预测得出的本地售电量. (ii) 燃料价格调整条款收费或回扣 (燃料调整费) ,即实际燃料 (包括天然气、燃煤及燃油) 成本与透过基本电费 率而收回的标准成本之差额.燃料调整费可不时进行调整 (包括以每月为基础) ,以反映管制计划公司有关 发电所耗用的燃料成本变化. 管制计划业务每年的实际溢利与准许利润的差额,将拨入电费稳定基金或自电费稳定基金拨出.电费稳定基金 并非可供分派股东资金的一部分,而是在中华电力账目内的一项负债.按电费稳定基金平均结余计算的支销费 用,存入中华电力账目内的减费储备金,而减费储备金於每年年底的结余会在次年转到电费稳定基金.
284 准许利润及利润净额 根2008年管制计划及2018年管制计划,管制计划公司获许可的准许利润及利润净额计算如下: ? 2008年管制计划的年度准许利润为管制计划公司除可再生能源投资以外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9.99%,而有关 可再生能源投资则为11%.根2018年管制计划,年度准许利润率为管制计划公司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8%. ? 管制计划的利润净额是从准许利润扣除或调整下列项目: (a) 根2008年管制计划及2018年管制计划,为固定资产融资安排借入资本所支付的利息,其息率上限分别 为每年8%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