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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2月28 日更新 A.
职能财务及一般事务委员会由中电控股董事会委任,负责检讨公司的财务运作及有关公司、业务或项目的收购或投资事宜.委员会按需要向董事会提交认可的建议或加入本身的意见,然后审批董事会授权围内的有关事宜.B. 责任1. 检讨公司管理及营运方面的财务及财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於:(a) 制订影响整个集团的主要财务、会计和库务政策及有关修订;
(b) 集团的所有大型融资活动;
(c) 发行股份及进行股份购回;
(d) 公司的企业规划及财政预算;
(e) 重要合约及重大变动;
(f) 列载於中期及全年财务帐目内的财务表现,以及有关股息和储备转拨款项的报告及建议;
(g) 公司资产的融资担保、赔偿及抵押;
(h) 对公司财务情况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任何实质或潜在的重要例外情况或事件;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委员会 节 财务及一般事务委员会 (第2页,共3页) 内容
2005 年2月28 日更新 (i) 投资及/或没收尚未领取的股息,以及根菊鲁滔冈蚓鸵衙皇盏墓上⒎⒎盘鼗菘钕;
(j) 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投资或负债担保、财务支援、承担及赔偿,惟获董事会或委员会一般或特别豁免者则除外;
(k) 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资本总额,惟获董事会或委员会一般或特别豁免者则除外;
(l) 重要的公司政策及营运常规,惟该等特别为其他董事会委员会而设立者则除外;
(m) 向雇员或政府部门或机构或任何对政府/公共关系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士提出的法律程序;
及(n) 与政府达成的拟定主要协议、合营项目及股东协议、大型收购、减资及物业重建的项目;
2. 处理及应付董事会委托委员会办理的其他事宜;
3. 向董事会汇报其决定或建议,但受法律或监管规定限制者除外;
及4. 向管理层授予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权力.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委员会 节 财务及一般事务委员会 (第3页,共3页) 内容
2005 年2月28 日更新 C. 现任委员名单董事会主席获赋予权力,可委任或撤换财务及一般事务委员会的任何委员/替任委员,包括委员会主席.由2014年7月1日起,财务及一般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列载如下:1. 副主席毛嘉达先生主席2. 独立非执行董事莫伟龙先生委员3. 独立非执行董事艾廷顿爵士委员4. 独立非执行董事聂雅伦先生委员5. 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海泉先生委员6. 独立非执行董事利蕴莲女士委员7. 独立非执行董事Rajiv Lall博士委员8. 非执行董事包立贤先生委员9. 首席执行官蓝凌志先生委员10.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副主席阮苏少湄女士委员11. 集团总监及财务总裁彭达思先生委员D. 会议会议及程序须受公司章程细则及《 中电企业管治守则》所 载的董事会会议及程序规定所监管,而会上的议事概要须於下次董事会会议时提交予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