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6-11-28 |
云南双星
1600 吨36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浙江德清
400 吨6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截至
2008 年6月30 日资产总额 22,407 万元,总负债
8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3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38%,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083 万元,上半年亏 损的主要原因为 由于投资收益及委托管理费等收益均未确认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用以建设、经营和管理 长岭风电项目. 长岭风电工程规划建设 500MW 风力发电机组, 一期建设三十号风电场 49.5MW 风力发电机组,静态投资为 5.09 亿元,动态投资为 5.23 亿元;
腰井子风电场 49.5MW 风力发电机组,静态投资为 5.14 亿元,动态投资为 5.28 亿元,采取统 一规划,分步实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本金:以现金方式,按照长岭风电项目工程总造价的 20%投入
2、合资各方的投资比例:公司 75%,新能源公司 25%.
3、利益分配:同股、同权、同利.
4、公司的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注册地: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本公司将根据签订的合资合同/协议,进行后续公告.
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从国家能源发展政策上看,2007 年6月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国家将实行可再生能 源生产的配额制,要求能源企业在其所生产销售的能源产品中,可再生能源要占 一定的比例.至2010 年前,大型能源企业必须发展一定数量非燃煤的发电机组,
6 所占的比例应达到 5%,到2020 年企业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装机要达到 10%.达 不到标准的企业将受到相关政策的制约. 通过本次交易,可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降低工程造价,有效降低投资风 险和缓解项目发电运营压力;
减少资本金投入,降低资金压力;
吸取先进经验, 提高运行水平和运营能力;
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风险;
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 力,提高长岭风电项目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意 见: 同意公司将《拟组建中外合资公司建设和经营长岭风电项目的议案》 ,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公司独立董事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做出《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 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通过组建合资公司可 以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压力;
符合
2007 年6月国 务院原则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能 源产品中达到国家所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占有一定比例奠定基础. 公司与中电国 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 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价值公允.
七、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8 年8月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拟组建中外合资公司 建设和经营长岭风电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杨金光、程智光主动 回避表决,其余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黄其励、谢 素华(代表独立董事赵燕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其他事项 以上关联交易由于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规定的 标准,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