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11-28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股权结构为: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9.50%、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50%、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7.5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50%、 深圳中银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投资各方尚未就设立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基金尚未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根据基金设立的初步方案,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武汉地铁
11 号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18.78 亿元人民币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的存续期限: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存续期间为
7 年.合伙企业可 根据投资南方公司的实际用款、还款计划等(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期、退出期、延 长期等)情况,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对上述存续期进行调整.
5、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管理公司.
6、基金合伙人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 基金最终出资认缴总规模不超过 18.78 亿元人民币;
基金首期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为:投资管理公司(普 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 南方公司(有限合伙人)出资
9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8%,前海基金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80%.后续募集资金金额为 182,800 万元,由合伙人会议根据合伙协议确定. 基金的出资方式采用认缴制, 项目投资金额及相关投资合同经基金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议确认后, 由普通合伙人根据实际项目进度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 通知,出资直至累计达到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度为止.
7、基金主要投资领域:轨道交通业务及相关行业,仅限于向南方公司进行 债权投资,闲置资金可购买国债及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8、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基金募集完毕后,管理人 将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9、基金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在基金存续期内亦不会持有 公司股份;
基金除了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权益分配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 关利益安排;
基金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负责执行基金事务, 对外代表基金.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2、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不对有限合伙人的 收益予以保底;
所有本金返还及收益回报均应源自基金的资产.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 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基金事务的投资业务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等,包括但不 限于:(1)根据合伙协议执行基金的具体业务;